中國電信撫州分公司撫州數(shù)字經濟研發(fā)創(chuàng)新中心充電樁及光伏發(fā)電采購項目成交候選人公示
招標單位 | 中國電信撫州分公司 | 地區(qū) | 江西撫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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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標單位 | 江西省通信產業(yè)服務有限公司 | 項目編號 | GYLXB202411253 |
中標金額 | 15.6萬元 | 發(fā)布時間 | 2024-12-12 |
項目分類 | 中標候選人 | 行業(yè)分類 | 其他分布式光伏電站 |
相關產品 | 充電樁、光伏發(fā)電 |
中國電信撫州分公司撫州數(shù)字經濟研發(fā)創(chuàng)新中心充電樁及光伏發(fā)電采購項目成交候選人公示
中國電信撫州分公司撫州數(shù)字經濟研發(fā)創(chuàng)新中心充電樁及光伏發(fā)電采購項目(項目編號:GYLXB202411253)評審委員會按照詢比文件載明的評審方法和標準已完成對各響應供應商遞交的響應文件的評審,評審結果如下:
一、標包1:
(一)成交候選人情況:
1.第一成交候選人
(1)單位名稱:江西省通信產業(yè)服務有限公司
(2)成交價格:156000元(含稅)
(二)特殊情況
因遞交響應文件的供應商只有一家,經評審委員會和采購管理員判定本項目標包1不存在因文件領取期不足、文件編制時間不足、設置不合理條款等不合理因素造成供應商不足。評審委員會視競爭性情況,一致同意否決全部響應,現(xiàn)場改為直接采購,談判小組由評審委員會成員擔任。
二、標包2:
(一)成交候選人情況:
1.第一成交候選人
(1)單位名稱:江西省通信產業(yè)服務有限公司
(2)成交價格:176000元(含稅)
(二)特殊情況
因遞交響應文件的供應商只有一家,經評審委員會和采購管理員判定本項目標包2不存在因文件領取期不足、文件編制時間不足、設置不合理條款等不合理因素造成供應商不足。評審委員會視競爭性情況,一致同意否決全部響應,現(xiàn)場改為直接采購,談判小組由評審委員會成員擔任。
公示時間: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6日,共4天。
公示期間,響應供應商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成交候選人有異議的,可向采購人提出。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以及《中國電信集團采購異議處理辦法(試行)》等企業(yè)制度,現(xiàn)將異議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異議提出人應為響應供應商或與本項目有關的利害關系人;
2.異議應通過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招投標-采購異議-提出異議”模塊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包括異議事項及證明材料等內容,異議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地址、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2)異議項目名稱、標段/包(如有);
(3)具體明確的異議事項和相關的主張、訴求;
(4)必要的證明材料和依據(jù);
(5)提出異議的日期。
3.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異議函應當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異議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證明。
4.異議應在公示期內提出;
5.異議人應提供關于異議事項的有效線索,且應配合查證;
6.書面異議材料加蓋單位公章后以紙質文件或電子掃描件提交;
7.異議人對其他供應商的響應文件及評審資料等非公開內容提出異議的,應提供合法信息來源;
8.采購人認為異議材料不明確、不充分,需要異議人進一步明確或補充的,異議人應按要求進行明確或補充;
9.異議人提出的異議事項屬于以下三種情況的,采購人有權不予受理:
(1)異議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項要求的;
(2)已作出明確答復,且無新的事實證據(jù),就同一事項反復提出異議的;
(3)異議事項已進入行政投訴、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異議人應保證異議內容和相關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及其來源的合法性,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項目聯(lián)系人和聯(lián)系方式:何亦非-19170098548
異議聯(lián)系人和聯(lián)系方式:何亦非-19170098548
異議接收郵箱:510833883@qq.com
采購代理機構:中通服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日期:2024年12月12日